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关于退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利息的公告
    来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2020-09-16 14:59 

    根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通知》(郑建【2008】187号)及《河南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豫审企调报【2020】28号)文件精神,经开区建设局对2020年4月8日前,所有已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本金,利息尚未退还的单位,办理保障金利息退付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凭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退款手续,经建设局核实,均可到区财政局办理利息退付手续。

    二、自2020年4月8日起,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业务时利息一并退付。

    三、逾期未办理利息退付手续的单位,将视为放弃,利息上交国库。

    四、保障金计息时间及标准:以建设局开具保障金退还告知单日期和银行计算方式为准。

    五、联系方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楼二楼

    联系电话:0371-86080399

    联系人:刘先生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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