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提高工作站位,重视规划批后管理工作,树立主动监管的意识,责任落实到人。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及规划批后被动监管的状况,加强主动监管,切实履职尽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 “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违法建设单位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建设单位按规划实施的自觉性.我分局依据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开展建设工程跟踪检查工作。按如下步骤开展抽查工作:
(一) 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抽查对象名录库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商业、住宅项目;第二类为除商业、住宅以外的其他项目。抽查对象名录库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许可证号、建设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抽查对象名录库为已核发许可证半年以上的项目(抽查的项目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核发许可证的项目)。
(三)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
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姓名、执法证号、业务专长等。
(四)抽取方式及抽取比例
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人员,将抽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分别导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在系统内完成随机抽取工作。
对分为两类的抽查对象名录库,分别按20%的比例抽取抽查对象。其中一类项目不足5个时,不再分类,纳入一个抽查对象名录库,总体按20%的比例抽取。
根据抽查对象的抽取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五)现场检查
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应当两人以上现场检查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现场检查内容包括:检验放线结果、核实基础测量报告(验线)、工程主体建设情况等。(附件5)
现场检查时建设工程未达到正负零的予以提醒及时申请验线。
(六)结果录入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相关资料信息(录入系统截屏)报市局备案。
四、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束后,各开发区、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将抽中的项目纳入跟踪检查范围,继续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跟踪检查直至该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结束,并做好跟踪检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附件1: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附件2:抽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