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吊销和暂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2022-08-16 17:17 

    当事人王树璀等5人为经开区登记注册道路运输个体经营者,经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多次监测当事人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且上路运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当事人王树璀、解文涵、刘永献、朱建锋共4人一年以上未按规定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质量信誉考核,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未按规定进行年审且违章运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暂停以上当事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责令即停止营运并于公告之日起10日内整改完毕。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毕的,我局将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当事人宁占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上当事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因通过当事人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住所)已无法取得联系,现将吊销和暂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决定进行公告。吊销和注销自决定生效之日起,当事人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

    附件:个体经营者明细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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