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实现“开门红”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有关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22〕22号)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期间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稳产、稳岗、稳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便捷、高效”原则,开展2022年清明节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效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郑州经开区内登记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3.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4.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二、支持标准
2022年4月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含)以上且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2022年4月3日至4月5日(清明节期间)正常生产累计两天以上(指连续两天以上日均用电量达到本企业2021年用4月用电量的90%,即2021年4月份的用电量/当月天数*90%),按以下标准予以奖励:
1.2022年4月产值5亿元以上,奖励30万元。
1.2022年4月产值3亿元(含)-5亿元的,奖励20万元。
2.2022年4月产值1亿元(含)-3亿元的,奖励10万元。
3.2022年4月产值5000万元(含)-1亿元的,奖励5万元。
4.2022年4月产值1000万(含)-5000万元的,奖励2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清明节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效项目申报表;
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4月份和2022年4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截图;
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2年3、4月份和2021年3、4月份“财务状况”表(B203表,需显示营业收入)截图;
4.2022年清明节期间用电量计算相关情况表。转供电用户、园区内企业需要提供转供电主体、租赁房东或园区2022年清明节期间用电量计算相关情况表及4月份日用电明细(电力公司提供),申报企业2022年清明节期间用电量计算相关情况表(转供电主体、租赁房东或园区盖章认定),并提供4月份日用电量明细;
5.2022年4月份企业税收完税证明;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换领“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8.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9.企业申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不能以签章代替。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还将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资金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2.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及标准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按要求报送至区工信局1715房间。
3.区工信局统一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下午17:00点前,其他时间、地点不接受材料申报。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工业服务科 朱书景 0371-86636876
附件: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清明节期间工业企业稳产增效项目申报表
2.企业申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3.2022年清明节期间用电量计算相关情况表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