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 关于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助企惠企纾困提振发展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来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2022-11-11 11:33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开区助企惠企纾困提振发展十项举措的通知》(郑经管办〔2022〕8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惠企纾困工作,全面推动企业达产达效,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激发增长动力、提振发展信心。区工信局决定开展规上工业企业助企惠企纾困提振发展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郑州经开区内登记注册、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3.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二、政策内容

    (一)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

    1.政策标准:对2022年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速1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上述增速基础上产值较去年二季度同期每增长1亿元,再奖励5万元,原则上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2.申报材料

    (1)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表;

    (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3月份和6月份、2022年3月份和6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截图;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换领“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2年6月份企业税收完税证明;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6)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截图;

    (7)企业申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不能以签章代替。

    (二)企业家领航发展奖励

    1.政策标准:支持企业家领航发展,对二季度增速贡献度(二季度产值较去年同期产值增长量)排名前10的工业企业优秀企业家团队给予奖励,将2021年度优秀企业家个税区级贡献部分(不含上解、分红部分)作为奖励进行返还,返还比例根据企业贡献大小及发展成效在50%-100%区间内确定,贡献排名第一位企业的优秀企业家团队按照优秀企业家个税区级贡献部分(不含上解部分、分红部分)100%作为奖励进行返还,其它工业企业优秀企业家团队按照企业贡献排名逐步递减,企业排名后一位较上一位奖励递减5%。

    注:优秀企业家团队为实际负责企业运营生产的企业高管、原则上每个团队不超过10人,贡献度特别突出的企业经区管委会认定后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名额。

    2.申报材料

    (1)企业家领航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

    (2)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1年3月份和6月份、2022年3月份和6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表)截图;

    (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换领“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优秀企业家团队人员任职文件或证明(单位出具);

    (5)2022年6月份企业税收完税证明和优秀企业家2021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纳税记录);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需有验证码或防伪标识);

    (7)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优秀企业家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8)企业申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字,不能以签章代替。

    注:优秀企业家个税区级贡献奖励不重复享受,已享受相同政策企业家不得重复上报。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除收回奖补资金外,还将取消该企业三年内申报各类资金项目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2.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及标准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并按要求报送至区工信局1715房间。

    3.区工信局统一受理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至11月23日下午17:00点前,其它时间、地点不接受材料申报。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工业服务科  朱书景  0371-86636876

    附件: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企业达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表

    2.企业家领航发展奖励资金申报表

    3.企业申请资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2022年11月1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