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辖区各相关企业:
主任质量奖公告自5月份发布以来,在各成员单位的广泛宣传和号召下,区内企业踊跃报名,取得良好的效果。为更好的培育辖区内企业做好质量提升工作,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质量提升培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预定于7月下旬;
地 址:另定
二、培训对象条件
符合以下主任质量奖申报条件和需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相关企业:
(一)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内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3年以上;
(二)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做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3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市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四)质量基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稳固,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驰名商标、商标金奖、高新技术和优秀服务品牌、工程质量奖等称号的企业和组织可优先推荐申报;
(五)获得市级、区级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六)凡有《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质量奖评选实施细则》(郑经管政[2019] 27号)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经开区主任质量奖。
三、培训单位及人员要求
(一)参加单位:经开区辖区内生产、服务类、建筑类型规模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曾荣获历年经开区主任质量奖的企业、市长质量奖企业、省长质量奖企业 、中国名牌企业、省名牌企业 、国家质量奖企业、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企业。
(二)人员要求。企业主管质量的领导、质量总监不少于2人。
四、培训形式
线下培训。
五、相关要求
请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各自行业、辖区内涉及服务、生产、建筑领域的相关企业积极参加培训。工信局负责“专精特新”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荣获四级政府质量奖企业的汇总上报;教育文化体育局、投资促进局根据行业主管职责负责服务型单位汇总上报;建设局负责建筑类企业汇总上报;社会事业局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农业畜牧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汇总上报。其它相关企业可自行申请报名,并将报名表发至质量强区领导小组邮箱。如有其它事项请联系经开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白永胜 联系电话:68561179
邮 箱:jkzlfzjd@163.com
附件:郑州市2023年度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培训报名表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