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管区),水库管理单位:
根据《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填报2024年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郑水明电〔2024〕1号)、《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4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我区曹古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明确,请相关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认真履职。
附件:经开区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