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明确经开区2024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防汛“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来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2024-04-23 11:11 

    各镇办(管区),水库管理单位:

    根据《郑州市水利局关于填报2024年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郑水明电〔2024〕1号)、《郑州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落实2024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我区曹古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明确,请相关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认真履职。

    附件:经开区2024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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