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明确经开区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 防汛“三个责任人”的通知
    来源: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2025-03-13 11:28 

    各镇办(管区),水库管理单位:

    根据《郑州市水利局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郑水办〔2025〕11号)要求,现将2025年我区曹古寺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防汛“三个责任人”进行明确,请相关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认真履职。

    附件:经开区2025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

    2025年3月13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