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根据《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网〔2025〕20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及各专项清理要求,组织对我区2025年5月30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区政法委。电子邮箱:jingkaiqufazhiban@163.com 联系电话:66781658
附件:1.经开区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经开区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经开区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