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问题

    咨询

    你好,我在疫情前已经提交了公租房资料,并且进入了个人公示环节,原本可以在2月份交回公示表给办事处进入政府公示环节,但因为疫情郑州住房保障中心于2020/2/3下发了文件说公租房业务暂停,咨询经开区房管局说截止目前暂未接到郑州住房保障中心下发的关于公租房业务恢复的通知,现在疫情相对缓解,我咨询了郑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当时下发公租房暂停业务的科室(0371-67883306),工作人员回复说,公租房业务目前正在改革,不会再下发公租房业务恢复的通知,但是我这种情况属于已经受理过的,现阶段可以尝试向当时受理的办事处说明情况,看办事处是否接收,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之前请假办理资料,跑社保局,房管局没少折腾,要等到公租房业务改革后重新跑流程么?请帮忙确认,感谢!

    因疫情影响, 郑州市已暂停公租房申请受理, 待疫情解除后, 申请人可直接完善“公示表”材料, 不用再重新提交其它申请资 料。

    2020/3/26 10:02